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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倪新燕等14位同志水利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水管中级工的通知
局(站)各科室、各水管所:
根据尉职改办 [2006]12号、尉人劳[2006]181号文件精神,经水利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聘任倪新燕等14位同志为水利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识资格:
一、工程师(8人)
倪新燕、艾合买提阿斯木、刘洪亮、吐尔逊艾力、库尔班克依木、吐尔逊吾甫、艾买提巴拉提、阿依吐拉。
二、助理工程师(5人)
齐卫善、王春刚、李永路、古丽阿依夏木、热伊莱阿不拉。
三、水管中级工(1人)
丁玉春
以上人员聘期三年(从2007年2月1日—2010年1月31日)。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