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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28 17:02:10 来源: 【关闭】
尉水字〔2008〕7号局站各科(室)、各水管所、塔河项目各施工单位:
为深刻吸取“1.2”火灾事故教训,做到提前预防、遏制水利系统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增强本单位职工防控火灾能力,努力减少火灾隐患和危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尉犁县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自治区、自治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水利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促进水利系统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的增强,杜绝水利系统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春节和全国两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二、领导机构
成立水利局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专项行动。
组 长:艾力•买买提
副组长:李永军
阿地里•克依木
吐依洪•哈斯木
成 员:库尔班•克依木
阿里木•热西提
王春刚
刘洪亮
齐予嵩
张伟霞
多里坤哈斯木
三、专项行动任务分工
副局长李永军负责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工地的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副局长阿地里克依木负责水利局家属区、办公区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水管总站站长吐依洪哈斯木负责各水管所的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四、专项行动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重点:
排查整治水利局家属区、办公区和各水管所办公区的火灾隐患;排查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工地的火灾隐患。
内容:
(一)排查整治家属区、办公区和各水管所办公室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灭火器材、灭火器材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有人会使用。用电线路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二)排查整治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管理,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设备;施工建材的仓储、保管(比如苯板)是否设置了防火措施。职工宿舍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部署
专项行动分为边查边改、专项整治、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 边查边改阶段(1月7日-29日)
根据领导小组分工,由各分管领导按照专项行动的重点和内容组织对分管范围火灾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情况报局行政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 专项整治阶段(2月1日-28日)
各分管领导按照第一阶段的检查结果和隐患整改内容,要求各被检查单位、部门对存在大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3月1日前报水利局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 验收阶段(3月1-4月1日)
分管领导带领检查组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于4月1日前送局办公室。
六、要求
检查组及相关各单位、部门要从讲整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找准本系统消防安全的症结,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保持我县火灾形势的稳定。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
抄送:县安监局、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